借還書規則
借書冊數簡表 | 借書 | 還書 | 續借 | 預約 | 催還 | 電子通知單服務 (Library Notice) | 還書日及逾期滯還金 | 書已還而紀錄未清除 | 圖書遺失 | 使用期刊 | 研究小間 | 討論室 | 置物櫃
歡迎使用圖書館, 本館開放時間內,請憑證入館閱覽各種資料及借閱圖書,有關借、還書或借用研究小間、討論室、置物櫃等館舍空間及各類資源設備之相關規定,請參照下列服務說明。
借書權益
館內圖書資源除特種資料、參考工具書、學位論文、期刊(含合訂本)、縮影資料外皆可外借。各類型讀者可外借件數、借期、可預約冊數等借閱權益詳如下表:
本館2023/8/3起更換新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借期計算重要異動說明:
- 圖書線上續借服務改以最長借期計算,若續借時已臨最長借期,系統將自行計算續借後借期,或不及單次借期長度。請參考最長借期說明。
- 借書逾期未還即凍結所有圖書館之借書權利,包含續借與預約等。請務必注意相關措施規範變更。
- 請依到期日歸還圖書,每冊每日逾期滯還金新台幣5元,採累計制,請讀者按歸還,避免產生逾期滯還金。詳細說明請參閱還書日及逾期滯還金。
- 借出時,或外借後有其他讀者預約圖書,系統將自動縮短借期並發信催還,詳細說明請參閱催還說明。
讀者類型 |
借書冊數 |
每冊單次借期(日) |
最長可續借期(日) |
預約冊數 |
指定參考書(冊) |
專任講師以上 |
50 |
180 |
360 |
5 |
2 |
博、碩士生 |
50 |
30 |
180 |
5 |
2 |
大學生 |
30 |
30 |
180 |
5 |
2 |
職員工警(含助理) |
30 |
30 |
180 |
5 |
2 |
兼任教師(含約聘及短期研究員) |
15 |
30 |
180 |
5 |
2 |
貴賓、退休教師 |
30 |
30 |
90 |
5 |
2 |
圖書館之友 |
10 |
30 |
90 |
0 |
0 |
校友、退休職警工 |
10 |
30 |
90 |
0 |
0 |
中山附中-教職員 |
30 |
30 |
90 |
5 |
2 |
※ 館際互借圖書館讀者依各校合作學校合約,請參考 到館館際互借 詳細說明 。
借書
- 借書證件:
(1) 校內讀者:請持教職員工證、學生證或本館核發的有效證件,親自到櫃台辦理借書。
(2) 校外讀者:請持本館核發的有效證件,親自到服務台辦理借書。 - 若讀者欲委託他人代為借書,請填寫「圖書館業務代辦委託書」,載明代借人姓名、借閱日期並親自簽名後,由代借人持委託人借書證、代借人身分證件及委託書到櫃台辦理借書。
還書
- 讀者可於到期日前,親自攜帶圖書資料至3樓借還書流通櫃台辦理歸還,或投入1樓書香町(自修室)旁的還書箱。
- 若不便到館還書,可採用郵寄還書:請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中山大學圖書館3樓流通櫃檯收」。
續借
- 到期日前7天起,持借館藏若無人預約,持借者可登入個人借閱紀錄,自行辦理線上續借;借期與原借期相同並自續借當日起算,但已臨最長借期者,以系統計算之到期日為準。
- 若有 館藏逾期未還 或帳戶內 滯納金已達$150 ,將停止所有借書權利,亦不能辦理續借、預約等程序。
- 若館藏持借已達最長借期,將無法進行線上續借;如仍有使用需求,請將館藏攜至圖書館三樓借還書流通櫃台,重新辦理借閱。
預約
- 一般圖書預約:被借出之圖書(狀態為「借閱中」),讀者可登入系統自行線上預約。
- 編目中圖書預約:若圖書狀態為「編目中-請登入系統預約」,讀者可登入系統自行線上預約。
- 預約冊數:每位讀者最多可預約5冊。
- 預約領取:預約圖書歸還或編目完成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預約者於5日內到館取書;若逾期未領取,圖書將轉移給下一位預約者或歸回書架。
催還(Recall)
- 圖書借出當下後續已有預約者,系統將自動進行催還作業,並發送「應還日期差異通知」。
- 原借期30天讀者身分(本校教職員生等),將縮短借期為14天。
- 原借期180天讀者身分(專任講師以上等),將縮短借期為30天。
- 外借中圖書館藏,若被預約,系統將自動進行催還作業,並發送「館藏應還日期變動通知」。
- 原借期30天讀者身分(本校教職員生等),請於14天內歸還圖書。
◆ 若原到期日超過14天,到期日將縮短為14天,請依縮短後變更日期歸還。
◆ 若原到期日未超過14天,則維持原到期日,不可續借。 - 原借期180天讀者身分(專任講師以上等),請於30天內歸還圖書。
◆ 若原到期日超過30天,到期日將縮短為30天,請依縮短後變更日期歸還。
◆ 若原到期日未超過30天,則維持原到期日,不可續借。
- 原借期30天讀者身分(本校教職員生等),請於14天內歸還圖書。
- 若預約取消,系統將自動回歸原到期日,請讀者自行注意個人圖書館帳戶。
電子通知單服務(Library Notice)
讀者借閱或預約圖書資料後,圖書館系統將以電子郵件 (Library Notice)發送「借閱館藏即將到期通知」、「外借館藏到期通知」、「借書逾期通知」、「預約館藏已回館通知」、「館藏應還日期變動通知」等各類信件,提醒或通知讀者續借、歸還或領取圖書資料。
- 各類通知信件說明:
(1) 借閱館藏即將到期通知:到期日前7天,系統自動以電子郵件寄發「借閱館藏即將到期通知」,列出讀者持借中之即將到期圖書資料,提醒辦理線上續借或於到期日前準時歸還。
(2) 外借館藏到期通知:外借館藏到期當天,系統自動以電子郵件寄發「外借館藏到期通知」,列出讀者持借中之當日到期圖書資料,提醒辦理線上續借或請準時歸還。
(3) 逾期通知:若讀者持借圖書已逾期,系統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借書逾期通知」,列出已逾期之圖書,並請讀者儘速歸還圖書資料。
(4) 預約書到館通知:預約圖書歸還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預約者於5日內到館取書。
(5) 館藏應還日期變動通知:圖書借閱期間,若該書被其他讀者預約,系統將寄發「館藏應還日期變動通知」通知單給持借者,提醒讀者館藏應還日期變動,請準時或提早歸還圖書。 - 電子信箱修改:電子通知信件由系統寄送至讀者的學校信箱,若要更改電子信箱,請至本校校園單一入口修改個人資料。
- 提醒您:「電子郵件通知」是圖書館的提醒服務,讀者仍應自行記錄圖書資料借閱到期日,並經常查詢個人借閱狀況,以維護個人借書權益。
還書日及逾期滯還金
- 借書期限:依讀者身分不同,設有180天、30天、21天、14天等圖書資料借期;星期六、日及例假日列入借期計算,惟還書日逢星期六、日、例假日或本館全日不開放借還書業務時,將自動延至次日(或假期屆滿之次日) 。
- 到期日標示:館藏目錄中的「狀態」若顯示「借閱中-日期」,該日期為目前持借者之到期日,其標示方式為「西元年/月/日」,如:2025/06/10即表示到期日為 2025年6月10日。
- 借閱館藏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即停止所有借書權利,不能辦理圖書資料、館舍空間及各類資源設備借用、續借及預約等服務,需攜帶館藏至圖書館3樓流通櫃台歸還,方可繼續使用圖書館服務。
- 圖書資料逾期歸還需繳交逾期滯還金:
(1) 圖書資料以日為單位,不滿1日者以1日計,每冊每日逾期滯還金新台幣5元,採累計制。
(2) 短期借閱之教師指定參考書或設備,以時為單位,不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每項每時逾期滯還金新台幣5元,採累計制。
(3) 假日、閉館日不列入滯還金計算。 - 圖書館以系統自動發送借還書作業相關電子郵件通知,借還書電子郵件通知係為圖書館之提醒服務,不得以未接獲借還電子郵件通知作為減免逾期滯還金之理由。
- 讀者的滯還金若累計達150元以上,則不能辦理圖書資料、館舍空間及各類資源設備借用、續借及預約等服務,須至圖書館3樓流通櫃台繳納滯還金至150元以下方可繼續使用圖書館服務。
宣稱還書
若讀者所借圖書確實已歸還,卻仍顯示於個人借閱紀錄中,請立即透過以下方式向圖書館方反映狀況:
- 請速將相關資料及說明郵寄至圖書館服務信箱:cirlib@mail.nsysu.edu.tw
- 親自到3樓借還書服務台查詢。
- 電洽圖書館3樓服務台(07-5252000 轉2426/2427),告知學號或身分證字號、姓名及書名,工作人員將立即查核處理。
本館將依讀者所述記錄於「宣稱已還」表單中,由工作人員先行代為續借並找尋圖書,以免累積罰款,亦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讀者通知後續處理進度及結果。
圖書遺失
讀者不慎遺失或損毀所借圖書時,應購買圖書賠償或以金錢抵償。
- 購買圖書賠償:讀者應購買全新同一版次或更新版次之相同圖書賠償。
- 金錢抵償:讀者須繳付圖書原價及100元圖書處理費用,若無法查得圖書原價,圖書館得按該書頁數計算賠償金額,中文圖書每頁5元、西文圖書每頁20元,不滿100頁者一律以100頁計。
期刊使用
- 使用範圍:本館所有期刊皆僅限館內閱覽。
- 陳列位置:
(1)當年的期刊(即現期期刊):陳列於5樓現刊區。
(2)過刊裝訂本:依所屬學域放置於不同樓層,請先查詢館藏目錄,確定陳放樓層,以便查閱。
館舍空間設備借用
※館舍空間設備借用(請使用iSpace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
- 研究室:
(1)分布位置及數量:4樓有7間研究室,5~8樓各有14間研究室。
(2)借期:
I. 14天:7~8樓研究室。
II. 當日借還:4~6樓研究室。
(3)詳細請見預約使用說明。 - 討論室:
(1)小間討論室:約可容納2~6人,共8間,分布於1、6、7及8樓。
(2)大間討論室:約可容納5~12人,共3間,分布於4樓。
(3)所有討論室備有投影設備。
(4)詳細請見預約使用說明。 - 置物櫃:本館3樓入門口西側設有開放式木頭置物櫃與附鎖式置物櫃供讀者放置個人物品,惟本館不負相關保管責任。
(1) 開放式木頭置物櫃:提供讀者暫時寄放個人物品。
(2) 附鎖式置物櫃:提供本校教職員生付費申請租用以放置個人物品,詳細申請辦法與日期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周知。
(3)詳細使用說明請見置物櫃使用要點。